销售海外楼花 代理五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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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海外楼花 代理五大责任
(文汇报) 2017年12月29日
地监局发指引 打击海外置业骗案

香港文汇报讯 (记者 颜伦乐) 针对近年时有发生的港人购买海外物业最终被骗个案,地监局昨日发出有关销售香港境外未建成物业的执业通告,涉及5项重点,当中包括要求持牌代理需向买方提供销售文件,包括尽职审查报告副本、法律意见副本、书面警告声明等等。新执业通告定於2018年4月1日生效。倘若持牌人没有遵守规定或会被局方纪律处分。

香港楼价持续高企,海外物业投资成为一个资金出路,但近年不时出现港人在港购买海外物业后蒙受损失的个案,令港人心有余悸。为此,地监局昨日发出一份有关销售香港境外未建成物业的执业通告,为参与境外未建成物业销售的持牌地产代理提供指引。

新执业通告要求持牌地产代理需要就卖方及有关物业取得尽职审查报告,并取得由物业所在地执业律师发出的法律意见;同时对持牌人发出广告的内容,以至向买方提供的销售资料单张都有一系列的要求。

地监局执业及考试委员会主席张国钧强调,新执业通告并非解决购买境外物业可能发生的所有问题的灵丹妙药,因为非持牌代理或发展商,均非地监局的管辖范围。消费者最好对境外物业作深入了解,例如实地视察、寻求专业人士意见等,及了解清楚物业所在地对境外人士购买或出租物业的规管及税制问题等等,经过深思熟虑才作购买决定。

根据《地产代理条例》,纯粹处理香港以外地方物业的人士,并不需要领取由监管局发出的牌照,因此其操守也不在监管局规管范围之内。然而,香港持牌地产代理受监管局所规管。

过去3年接37宗投诉代理

近年海外买楼堕入骗局的个案不时发生。警方11月便曾公布,过去两年共收到4宗涉及投资海外物业的投诉个案,2016年的3宗涉及3间中介公司,135人报案,涉及13个物业分布於英国、日本、台湾三地,涉款达1亿元;今年截至10月有1宗个案,涉及18人报案,7项位於美国的物业,金额为1,200万元。

局方昨亦公布,过去3年共收到37宗有关持牌地产代理销售香港境外物业的投诉,主要涉及俗称「烂尾」的未建成物业及代理误导物业资料等,不过数字相对於同期1,190宗投诉属少数。2015年仅4宗,但2016年急升4.5倍至22宗。22宗当中有18宗涉及未建成物业,而其中有13宗涉及英国物业,其余涉及美国、日本、澳洲及内地。

今年11宗投诉 8宗英楼盘

而2017年截至11月,暂时录得11宗相关投诉,当中9宗涉及未建成物业,其中有8宗涉及英国物业。11宗投诉个案中,现时有6宗仍在调查,4宗指称不成立,1宗资料不足。新执业通告生效后,倘若持牌人没有遵守规定或须面对纪律处分,除前线代理外,亦会追究其所属公司,纪律处分包括训诫、谴责、罚款、在牌照上附加条件、暂时吊销牌照及撤销牌照。

根据过去记录,2014年有一名销售境外未建成物业的地产代理被纪律处分,个案中的代理因未取得规定许可证明文件,便在香港发布广告及推销该处於内地的未建成物业,结果被谴责及罚款5万元。地监局将於稍后举办相关的持续专业进修讲座,2018年3月亦会举办大型公开讲座,为公众讲解购买香港境外物业时需要留意的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