睇樓竟跳樓豪宅成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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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面新聞
睇樓竟跳樓豪宅成凶宅
(東方) 2010年4月26日
九龍城一豪宅屋苑發生準買家在睇樓時離奇跳樓自殺案,豪宅頓變凶宅,業主無辜受累。一名來港旅遊的新加坡男子,日前聲稱買樓,由地產經紀陪同往睇樓,但他疑早有尋死念頭,在睇樓期間找藉口支開經紀,然後從單位一躍而下,頭爆血流命喪當場,地產經紀與單位業主大嘆無奈。

死者姓林(四十七歲),十多日前由新加坡來港旅遊,警方在其身上未有檢獲遺書,現正透過領事館聯絡其家人,了解他自殺原因。前日約下午五時許,林到九龍城一間地產代理舖聲稱買樓,由姓呂(三十四歲)地產經紀帶往入伙不足兩年的九龍城太子滙一個中層單位睇樓。

期間,林託辭妻子已趕到樓下,要求呂落樓帶她上來,呂不虞有詐,獨留林在單位內。詎料,林此時竟打開豪宅睡房窗門,從窗戶一躍而下,直墮平台,重創昏迷,大廈姓陳(卅二歲)保安員聞訊報警。呂姓經紀在樓下不見林妻蹤影,折返屋苑,赫見林墮樓,大為驚慌。救護員到場證實林已經斃命,屍體隨後由仵工送往殮房。

無辜業主難索償

中原集團(企業風險管理)董事郭家豪指出,地產經紀帶客人睇樓時,沒有甚麼特別規則需要遵從,但要確保客人安全,若對方有心尋死,確實是防不勝防,遇上此類倒楣事,只能大嘆無奈。一般來說,凶宅價值會降低一至兩成。太子滙目前呎價高達六千多元。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認為,原告與被告必須有直接關係才可索償,豪宅業主與跳樓死者沒有直接關係,因此不可向其索償損失。相反,業主與經紀有委託合約,經紀帶客人睇樓時,有責任確保單位免遭搗亂或損毀,因此業主可向經紀索償,但能否成功,則需看經紀的抗辯理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