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頌苑纏訟購貨尾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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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面新聞
天頌苑纏訟購貨尾小心
(東方) 2010年4月24日
曾爆短樁醜聞的居屋屋苑天水圍天頌苑,餘下約六百四十個貨尾單位將於六月悉數推售,但準買家除要留意丟空十年的樓宇狀況外,亦要小心隨時捲入房屋委員會與屋苑業主委員會的法律爭拗,及兩年公共設施保養或即將到期等問題。天頌苑業委會揚言下月召開業主大會,表決如何追討房署過去十年合共拖欠的逾四千萬元管理費,不排除發起遊行示威及將其中一個發售單位「釘契」,阻止當局推售。房委會則保證會承擔相關法律及財務影響,毋須買家負責。

天頌苑分三期共十五座樓宇,第一期六座在九九年落成前被揭其中頌波閣及頌浩閣短樁,須重新補樁及加固地基,至○八年十一月才完工,其餘各座由○○年起陸續入伙及繳交管理費,但房委會卻以兩座短樁樓未獲入伙紙為由一直拒付。

曾否決和解方案

業委會認為據大廈公契所有業權人均須交管理費,兩年前起向房署追討,房署去年曾提出和解,按管理單元業權份數比例注資近五百卅萬元到滾存逾四千萬元的屋苑管理基金,並在兩座獲發入伙紙後提供兩年公共設施保養等,惟業主大會今年一月否決有關和解方案。

業委會主席黎太批評和解建議附帶不公平條款,一則規限業主不可再追究短樁樓獲發入伙紙前的事宜,二則所謂兩年保養將於十一月底,亦即新業主搬入不久後終止,「啲設施都無試過負唔負荷到保養期就完咗,如果真係爆渠或者有乜問題,係咪要用我哋儲咗十年嘅管理基金畀?」

要求注資較合理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認為,要追討獲發入伙紙前的管理費「勉強咗少少」,要求房署注資維修基金反較合理。他建議準買家要保障自身權益,最重要是確保房委會「白紙黑字」列明會全面負責出售前的種種瓜葛。

房署發言人表示,上月二十五日已再去信業委會希望對方接納和解建議,天頌苑貨尾單位則會如期推售,當局會確保樓宇質素及設施狀況良好,不會對業主構成額外維修負擔,推售時亦會按慣例將涉及的索償爭議、糾紛或訴訟等撮要地列於售樓資料內,並保證承擔相關法律及財務影響。

記者張慧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