塌樹壓死孕婦案 法團:已提醒物管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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塌樹壓死孕婦案 法團:已提醒物管留意
(文匯報) 2017年10月24日
一名已懷胎38周孕婦,2014年獨自行經半山羅便臣道,冷不提防被從附近屋苑斜坡塌下的橡樹壓中,醫生緊急為她剖腹產子,男嬰平安無事,惟中年婦則告不治。死因庭昨召開連5天死因研訊,涉事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代表供稱,意外發生前,法團曾經提醒負責樹木管理事宜的物業管理公司,務須留意屋苑的樹木保養。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

法醫馬宣立庭上作供指,女死者張琴(37歲)是頭骨破裂及腦部受傷致死,頭骨由頭頂裂開至頸部脊骨位置,腦幹亦有出血,極有可能是被大樹擊中頭部導致。負責搶救死者的鍾姓醫生指,張琴送院時已沒有生命跡象,但胎兒仍有微弱心臟活動,故為她進行緊急剖腹分娩手術。

案發時於涉事屋苑「棕櫚閣」擔任業主立案法團主席的鍾慧珊作供稱,恒益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棕櫚閣的管理,而管理樹木亦屬恒益的工作之一。屋苑內有不少樹木,事發前1年法團曾提點恒益需要留意樹木保養,但相關提點只屬於「一段忠告」。鍾承認,事發前法團與恒益有定期開會,但從來未有會議記錄提及過樹木維修事宜,發生塌樹壓死途人意外後,恒益曾聘請園藝師處理善後工作。

死者夫身心受創無上庭作供

恒益代表律師質疑,鍾慧珊一直強調只是恒益一方負起管理樹木的責任,問鍾:「是否有恒益喺到就得?」鍾回答道她深信恒益是專業物業管理公司,法團不會干涉其日常管理工作,碰到有重要事情才會特別找恒益開會。

業主立案法團秘書張麗勤供稱,恒益曾於2013年委託園藝公司修葺屋苑範圍內的大樹,花費9,500元。

張琴的丈夫David Soh由於身心受創仍未復原,昨未有到庭作供,死因研訊主任庭上讀出其供詞,內容指,妻子當時懷孕38周,事發當天下午原定到贊育醫院進行產前檢查,相信她當天由西摩道走到羅便臣道乘巴士到醫院,惟下午約3時收到電話得悉妻子發生意外,趕到瑪麗醫院時她已過世,胎兒則倖存。

目擊者:婦被壓至左腳屈曲

目擊事件的市民黎錦棠指,事發時聽到一聲巨響,他即時走到停車場露台查看,發現有一棵樹連根拔起倒在行人路上,「兩條車路都封晒。」他發現死者上半身被樹幹壓着,左腳向上屈曲。

高級消防隊長張永熹接報到場,他指收到消息有途人遭塌樹壓着,但他到場時發現死者獨坐在行人路旁,左前額有傷,傷口深至見骨,滿面鮮血,只有微弱呼吸脈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