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火單位劏17伙分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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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面新聞
起火單位劏17伙分租
(文匯報) 2017年8月14日
發生火警釀成3死的葵涌葵定路美適工業大廈屬舊式工業大廈,樓齡45年,樓高15層,1梯兩伙,每個單位約6,000呎,以往多由製衣廠、印刷廠等租用,但自大型廠家北移,單位近年多已分拆出租。

位於10樓的起火單位,亦被分間成17個劏房出租,當中有寫字樓、貨倉及工作室等。而肇事劏房約300呎,火警中嚴重焚毀,電線燒熔。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肇事單位由一間私人公司於9年前以1,043萬元購入,此外同公司在該大廈另擁有3個單位及兩個車位。

在互聯網上的租屋網頁搜尋「美適工業大廈」,會發現有建築面積312呎的劏房放租,更標明「有內廁有裝修、鄰近鐵路站」作招徠,月租開價5,500元。從網上圖片所見,出租單位間成多個房間,另一張相則拍攝房內環境,見到地面鋪有光滑地磚、有窗及獨立廁所等。

香港文匯報記者按網上電話致電向一名姓李的女代理人查詢,其間對方表現警惕,當記者表明身份後,她即表示資料並非她放上網,亦未帶過客「上去睇樓」。

美適工廈未知有否申活化

根據政府的活化工廈計劃,容許15年以上樓齡的工廈業主,免補地價將整幢工廈改裝活化,例如改建寫字樓、住宅、藝術工作室、服務式住宅等,至於美適工廈是否有申請活化計劃,仍有待進一步了解。

自去年九龍灣迷你倉造成消防兩死12傷大火後,保安局、屋宇署及消防處就提升舊式工業大廈消防安全事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訂立一條新法例,規定1987年前落成的工業大廈的業主及佔用人,必須按照消防處及屋宇署所發出的指示,提升、改善大廈所提供的消防裝置、設備及安全建造。

消防處及屋宇署合共提出12項指示措施,包括安裝自動花灑系統、緊急照明等,若有關業主不遵從指示,將會被罰款,最嚴重會被禁止佔用該大廈。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