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萬買樓 有收據 無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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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面新聞
300萬買樓 有收據 無業權
(東方) 2017年6月2日
內地樓價近年飛升,不少港人北上買樓,但陷阱處處,有人花數百萬連業權都買不到!約八十名香港買家一三年經本地地產代理購入廣東省惠州一個樓盤樓花,原定一五年落成,至今仍是完工無期。「爛尾」樓盤估計在港已集資超過兩億元,多名買家疑墮入騙局後,才揭發他們的買樓合同、付款銀行帳戶號碼、以至收據均不盡相同甚至無法律效力。有地產人士教路買家可留意內地售樓處是否有齊「五證」及取得房地產證;內地律師提醒,買賣合同必須擁有當地房屋管理局的鑑證章及買賣雙方簽名,缺一不可。

買樓未安享晚年 婆婆斷供自保

「當初講到間樓好靚,有游泳池,又送高爾夫球會籍同酒店管理,但依家上到去仍然只係見到一塊爛地。」潘婆婆於一三年九月,在港經地產代理購入惠州一度假式泳池別墅第三期,以三百五十多萬元人民幣購入一個單位,打算一五年六月收樓後,便用作安享晚年,但時至今日,地盤一片黃土,項目疑「爛尾」收場。

「喺香港展銷會我畀咗幾萬蚊,好快又畀咗二十萬。」在港孤身一人的潘婆婆指,之後再分十五期支付餘款,前後潘婆婆共支付一百八十幾萬元人民幣。直至一四年四月,她購入的內地樓盤開始傳出壞消息,項目第二期已「爛尾」,又傳出發展商公司重組,她擔心收樓無期,決定斷供,「上到去冷氣機、雪櫃丟滿一地,辦公室亦人去樓空。」

由內地一個地產集團於惠州市惠東縣興建的度假式泳池別墅,項目分三期發展,第三期於一三年九月開售,聲稱由五星級酒店集團管理,及惠州唯一擁有牌照的高爾夫球場。銷售期間,該地產集團指推出共有一百二十套單位,單位建築面積由約一千一百平方呎起至二千平方呎,入場費由二百九十多萬元人民幣起,當時聲稱項目可於一五年六月入伙。

據了解,購入上述樓盤項目的香港人最少有八十名,當中已大部分全數付款,以每人購入三百萬元人民幣一個單位計算,有關樓盤開發商單是這筆收入就高達兩億四千萬元人民幣。有買家以六百萬至八百多萬元購入兩個單位,均已全數付款。這群買家集合追討,更揭發銷售過程問題多多,懷疑墮入騙局。

首先,不同買家簽署的合約竟有多個版本。有買家起初簽署的「臨時買賣合約」文件,其實是「樓宇認購書」;但部分買家簽的「臨約」卻名為「誠意確認書」,更只能取回一份影印範本。亦有買家將文件交予內地律師查看時,才驚覺自己購買的是高爾夫球會籍再送樓。當中只有小數買家真正購買單位的業權,大部分買家簽署的均是沒有法定效力的文件。

另外,買家簽署有關樓盤的「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更是疑點重重。買家陳小姐表示,他們現時手上有兩份「合同」,「第一份合同入面冇寫存入邊間銀行,但第二份就出現番(銀口戶口資料),究竟以邊份作準?」她亦指,合同只有買家簽署,卻沒有賣方的簽署及日期,「第二份先喺合同封面蓋印,咁就叫正式?我哋都唔知點算。」

更奇怪的是,連供款銀行戶口帳號亦不同。買家馮先生指,供款銀行戶口是當時的一名地產經紀轉交給他,是存入一個香港銀行的帳戶,卻並非第二份合同內的內地供款銀行戶口,更驚覺各人的供款號碼竟然不相同,甚至有買家每月供款的戶口均不同。

港代理公司:已為業主提供支援

最後一個疑點則是,各人收取的供款「收據」不等於內地所指的「發票」。樓盤「爛尾」後,有買家把持有的文件交予內地律師查看,才得知他們一直收到的供款「收據」,在內地並不被承認,「律師話內地係叫『發票』,唔係收據,但我哋每張收番嚟嘅單都係寫住『收據』。」

有關的本港地產代理公司回應指,該公司自發展商於一四年因其公司資金斷裂,有關物業疑停工後,一直協助業主跟進,亦曾多次安排聯絡業主與發展商商討有關解決辦法,更曾安排業主與惠州市政府相關部門會面開會,已為各業主提供支援。至於有關的內地發展商,已在一五年底取消在港的公司註冊登記。

惠州工聯諮詢服務中心副主任顧烈忠指出,部分業主已經向公安求助,顧又指,涉事開發商在樓盤「爛尾」後,仍然要求業主供款,據悉其曾有意出售整個發展項目,但因索價太高,而令潛在買家卻步。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