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假業主賣樓扮孫清潔工囚四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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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面新聞
夥假業主賣樓扮孫清潔工囚四年半
(東方) 2016年9月23日
男清潔工於三年前夥同他人假扮業主,成功將九龍城福佬村道一個唐四樓連天台單位出售,淨袋六百萬元收益,直至真業主女兒途經單位察覺有異才揭發事件。男清潔工早前承認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共八項罪名,昨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四年半。辯方指稱被告的角色只是先頭部隊,收報酬依指示行事,但法官認為被告的角色十分重要,案件經精心策劃,過程中更涉及使用假文件,嚴重程度與違反誠信的盜竊案無異。

卅四歲被告鄧耀昌,洋名Ivan,承認於二○一三年一月至一四年三月,與其他人向買家訛稱獲九龍城福佬村道八十九號唐四樓連天台的業主授權出售單位。被告另承認七項洗黑錢罪,指他於一四年一至三月,清洗黑錢共五百五十七萬元。

涉遺囑等假文件 官斥案情嚴重

辯方求情時透露,事件緣起於一三年初,被告任職會展項目散工時認識了一名「傑哥」,「傑哥」找他幫忙出售一個單位,並指業主已移民國外,事成會給他十萬元報酬。被告初時並沒有參與樓契補領,直至同年四月,他才被介紹認識假業主,並遵照安排到律師樓進行售樓程序。辯方指被告並非主腦,以先頭部隊「工兵」行事,「第一個搵就搵到佢」,最後亦只獲得五萬元並且已花掉,無能力賠償。被告透過律師向真業主及買家致歉。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涉款六百萬元,從補領樓契、訂立遺囑等程序所使用的假文件,必須像真度較高才能行事,案情十分嚴重;被告在案中負責收款等,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而被告是在聆訊傳召了主要證人後,才改為認罪,難完全獲得認罪的刑期扣減。法官考慮到案件的複雜性及嚴重程度,以六年三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而扣減至入獄四年六個月。

買家與真業主 或需就業權訴訟

案情指,涉案單位業主杜紹昌早已移民,單位一直丟空,其後有人假扮杜,於一三年訛稱遺失樓契,並成功補領。被告隨後自稱是假業主孫兒,夥同假業主將單位放售,更成功瞞過律師樓等人,以六百萬元售出單位。直至杜的女兒途經舊居,發現單位正在裝修而揭發事件。

案中買家現已把該單位租出,買家與真業主杜紹昌就單位的業權問題可能需在訴訟中解決。杜的女兒昨日亦有到庭旁聽,但對記者提問會否採取行動追討單位,她表示不便回應。

案件編號:DCCC 1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