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無註冊律師行被業主入稟收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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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面新聞
中環無註冊律師行被業主入稟收舖
(東方) 2016年7月29日
位於中環無註冊的「林馮李律師事務所」,被業主入稟高院要求收回其中環辦事處。入稟狀指,原告海澤置業有限公司,於今年五月與被告,即經營「林馮李律師事務所」的李浩華(譯音),簽訂為期兩年的租約。原告以每月近三萬元的租金連雜費,把中環皇后大道中泛海大廈七樓一個單位租給被告。雙方在商議租約期間,被告曾自稱是執業律師及會在該單位經營「林馮李律師事務所」,原告因此才會把該單位租給被告。雖然被告現時沒有欠租,但原告認為被告曾欺騙或誤導原告,故要求高院頒令取消該租約,並要求被告交還該單位和賠償原告的損失。

案件編號:HCA 196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