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換樓未登記業權 飛鳳街舊業主申逆權侵佔

新聞資訊 > 負面新聞 返回
瀏覽人次 : 4700
負面新聞
樓換樓未登記業權 飛鳳街舊業主申逆權侵佔
(東方) 2015年12月31日
一名婦人聲稱自1997年起已與丈夫居於黃大仙盈利大廈,並一直佔用單位,因而入稟高院要求法庭根據《時效條例》,以逆權侵佔頒令她可獲該單位業權,及裁定現時的單位業主業權無效。

據入稟狀指,原告人張翠群的丈夫原為黃大仙飛鳳街一個舊樓單位業主,約於20年前參與發展商盈邦發展的「樓換樓」計劃,並於1996年換得涉案的盈利大廈20樓一單位,獲得鑰匙且於翌年遷入大廈,但兩夫婦一直不知道盈邦並無替他們登記業權並早已把單位售予現時業主。

張指他們至今已在單位居住了超過12年,故據《時效條例》應裁定她以逆權侵佔獲得該單位業權並宣布本案被告的業權無效。

本案被告包括現時單位擁有人燕山投資有限公司及因按揭至擁有權益的裕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