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物管施壓索顧問職 法團主席涉貪表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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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物管施壓索顧問職 法團主席涉貪表證成立
(東方) 2015年11月17日
元朗私人屋苑怡豐花園的業主立案法團前主席鄭碧玉,涉嫌要求屋苑的物業管理公司開設顧問職位,以月薪兩萬元聘請她,藉此在監管該物業管理公司時作出優待。鄭否認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案件今日在屯門法院開審,鄭被裁定表證成立,獲准繼續保釋至下月14日等候裁決。

涉案的黃開基測計師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其高級經理余碧儀出庭作供時指,被告經常投訴其公司的職員工作表現欠佳,去年3月4日,被告鄭碧玉首次提議為她開設顧問一職,此後3天以至去年4月9日期間,被告多次致電向她施壓,要求公司確實開設顧問職位。

余指被告沒向法團委員明示或暗示要撤換物業管理公司,但被告經常將公司雞毛蒜皮的問題放大,而將公司的問題向法團匯報,意圖令法團對公司有負面評價。法團已於2013年9月議決為其公司續約兩年,但被告至今仍未簽署合約作實。余在第三次收到被告致電施壓後,與上司商討並決定向廉署舉報。

被告出庭自辯稱,若管理公司在「可行而合法」的情況下替她開設職位,她才會接受職位。她承認曾任區議員,了解如何處理角色衝突及申報利益,但她亦承認從未向法團申報,自己曾向管理公司要求顧問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