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屋發展商涉嫌透過中間人聯絡沙田原居民違法出售丁權,讓發展商建22間丁屋圖利,更在申請興建丁屋時疑詐騙地政總署。涉案發展商和11名沙田原居民被控串謀詐騙等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沙田區署任總地政主任曾嘉樂作供稱,沙田鄉事委員會主席莫錦貴涉濫權利用主席之位,向地政署施壓,要求加快審批涉案的建屋申請。
12被告包括發展商李欽培(81歲),餘下11人為原居民陳志昌、黃卓帆、韋俊傑、韋震豪、溫貴麟、鄭國華、鄭宇宏、鄭興、邱貴珠、韋柏瀚及劉德勝,年齡介乎31至79歲。所有被告涉及共22項串謀詐騙罪,首被告另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
去信地政署影響決定
控方案情指出,現任沙田鄉事委員會主席莫錦貴曾用其身份向沙田地政署施壓,要對方加快處理涉案的建屋申請。曾嘉樂承認,莫錦貴曾數次透過電話或會面形式,向地政署表示署方處理申請的進度緩慢,且遲遲未有張貼建屋通知。曾又表示,當年曾收到兩名非大輋村村民的原居民去信反對興建涉案22棟丁屋,及後莫錦貴因此去信地政署,表示非大輋村村民的反對不用理會,署方最後採納莫的意見。曾承認莫的信件對署方作出此決定頗為重要,因莫是主席,認為其意見有代表性。但他強調莫除查詢涉案申請外,亦有就其他村民及建屋申請,向沙田地政署作出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