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村屋涉霸地五業主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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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村屋涉霸地五業主被控
(成報) 2015年7月3日
  引發上水鄉委會主席侯志強與八旬老婦劉愛嬌發生爭執的河上鄉村屋屋苑金鼎湖畔,又發生霸地糾紛。位於該屋苑毗鄰的地主入稟高院,控告金鼎湖畔四間村屋的註冊業主,霸佔該祖堂的一塊農地,要求高院下令四間村屋的業主拆除發展商在該地興建的泳池、園林等設施,並將農地還原,並就霸地造成的損失賠償。

  張浩華堂司理興訟

  原告為張浩華堂的司理,被告為竺銀康、竺邦威、張雪蓮、黃恒及廖小娟。涉案的農地,實與侯志強早前被高院裁定於八旬老婦劉愛嬌的農地上傾倒泥頭破壞,屬同一塊農地。

  原告在入稟狀中透露,張浩華堂是涉案農地的地主,涉案地皮在2010年以前為農地,原告沒有同意任何人在該地上興建任何建築物,惟在2010年發展商創冠實業有限公司在農地旁興建村屋屋苑金鼎湖畔,並在涉案農地上建20米乘7米的泳池,鋪了一條60米長的石屎通道,又興建閘門及圍牆,在泳池四周設置園林等設施。原告強調從未授權他人在其農地上施工,五名業主則在2013年9月至14年4月分別購入金鼎湖畔單位,因此屬霸佔原告的農地。原告興訟要求高院頒令宣告被告無權進入或逗留在原告的農地,頒令拆除該處建築及要求索償。

  據資料,高院本年4月裁定侯志強及一名地產代理非法在劉愛嬌的農地傾倒泥頭,該農地更被改建成通往金鼎湖畔的車路及泳池。侯志強及一名地產代理被判須向劉愛嬌賠償逾1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