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村拆屋案 四被告判強行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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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村拆屋案 四被告判強行進入
(成報) 2015年6月12日
  上水古洞麒麟村去年發生土地糾紛。一間出租逾50年的鐵皮屋,遭管理公司用鏟泥車拆毀。租戶事後報警求助,並指摘業主代表在未知會下,派人強行用鏟泥車毀壞村屋,損毀屋內財物。涉事兩公司及兩董事事後被控強行進入罪。案件昨於粉嶺法院審結,四名被告被裁定罪成,各判罰款3,000元。

  四名被告分別為俊發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董事楊曉瑩(29歲),盈卓物業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黃凱斌(29歲)。涉案鐵皮屋座落地段自1960年起租予何美媛(79歲),地主去年將地轉售,買家其後委託俊發及盈卓處理清拆。

  裁判官指出,從圖片得知,涉案鐵皮屋屋頂變形、牆身倒塌,無疑是受挖泥機所鏟毀,裁定挖泥機暴力進入涉案鐵皮屋,而兩名董事理應清楚知悉清拆過程、相關細節及條款,故裁定罪成。

  對老屋有感情曾考慮購買

  案情稱,涉案地段租約至今年11月方屆滿。女被告去年7月曾兩度租戶開會,商討續租事宜,但何美媛不欲簽新租約。其家人考慮對該屋有感情,要求女被告公司量地,確認地段上官地及私人土地的部分,再考慮是否有能力購買部分土地,女被告當時沒有拒絕。詎料至翌月14日,鐵皮屋即遭強拆。兩涉案董事則稱當日是以合法及非暴力的手段清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