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未補價樓擬全屋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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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新聞
房協未補價樓擬全屋出租
(文匯報) 2019年5月22日
倡擴至房委會轄下單位 議員盼由社企轉租惠基層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費小燁)房協於去年9月推出「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容許未補地價單位的業主,分租睡房予輪候公屋3年或以上人士以紓緩公屋供應不足情況,惟反應未如理想,至今仍未出現首宗成功出租個案。有消息指出,房協計劃放寬至可出租整個單位,並建議擴展至房委會轄下的居屋及出售公屋單位,令合資格單位數目增至41萬個,租金由業主自訂,預計下月獲房委會通過後會正式公佈。

出租計劃容許房協轄下21個屋苑合共約1.3萬間資助出售房屋的業主,未補價也可與租客共住,惟截至本月17日只收到13宗業主申請及53宗租客申請,批出5張合資格出租證明書及22張合資格租住證明書,且至今仍未有單位成功租出。

「分房租」計劃未開齋

消息指,房協早前已與運輸及房屋局商討優化措施,並決定放寬計劃至容許整個單位出租,同時建議透過非政府機構按需要把單位內不同房間,分予兩個或以上公屋輪候冊人士申請並共住,租金由業主與租客自訂,該項優化措施亦適用於房委會轄下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輪候公屋滿3年者亦可申請。據了解,房協會待房委會於下月21日審議後,才會公佈新措施。

不過,消息指房協原本希望將合資格業主擁有物業單位年限由10年降至5年或以下;及縮短非長者一人租客須輪候公屋6年或以上的年期限制,但不獲政府通過。

另一方面,房協轄下資助出售單位是有間隔設計,現行出租計劃是當收到業主申請後,會安排建築測量師上門,入屋視察有否僭建物,但消息指房委會因居屋與租置單位大部分並無間隔,無意花費大量人力及物力進行勘查,政府與兩個機構正研究如何處理有關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