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稅罰則被指欠阻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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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新聞
空置稅罰則被指欠阻嚇性
(東方) 2019年4月2日
運輸及房屋局昨向立法會提交一手住宅額外差餉(俗稱空置稅)的建議文件,該局指措施目的並非遏抑樓價,亦無意與發展商敵對,只希望盡快推出已落成供應。不過有議員提出臨時動議,倡向非港人持有的二手物業徵稅,同時亦指有關措施罰款金額阻嚇性不大。

議員倡向非港人徵稅

提出上述個別二手樓徵稅動議的議員表示,該建議是為了壓制海外熱錢流入,以及打擊非港人炒賣令樓價上升及空置,有關事項最終獲通過。另有議員提出,物業入伙十二個月後徵稅,縮減至六個月,但遭否決。

據該局截至一八年十二月底資料,已落成但未售出單位有約9,000伙,其中有3,000伙屬去年內落成新建單位。而當中包括發展商用作出租的服務式住宅,但有議員質疑實際一手空置單位數目或僅約3,000伙。

而若地產商樓盤作員工宿舍用途,並向相關員工收取市值租金,但另方面提供津貼或加薪,單位是否受到措施規管。該局指,獲發入伙紙一年內,以市值租金或以上租出單位逾六個月,就可獲豁免。對於津貼等問題,僅表示為公司內部福利安排。

發展商在申報單位使用狀況時,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一經定罪可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部分議員認為力道不足,並舉例公屋戶漏報資產最高也要罰5萬元,監禁六個月,居屋戶更要罰50萬元及入獄一年。

此外,立法會昨亦就領展房產基金(00823)拆售商場舉行公聽會,部分商戶代表要求政府回購領展及其拆售的物業,惟運房局直言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