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百里:無意改迪園二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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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百里:無意改迪園二期地用途
(文匯報) 2018年7月5日
有建議要求政府將預留作香港迪士尼樂園第二期發展的60公頃土地用於興建過渡性房屋,署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陳百里昨日指出,根據政府與迪士尼簽訂的認購權契約,在有關公司行使第二期用地的認購權前,該幅土地可短期用作符合限制性契約所列的核准用途,包括休憩、體育及文化等設施,但不能用作住宅用途,政府無意改變現有土地用途安排。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

留地作樂園發展

陳百里在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根據政府與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即政府和迪士尼公司為股東的合營公司)在2000年簽訂的認購權契約,合營公司擁有第二期用地的認購權,以進行樂園的進一步發展。

在合營公司行使第二期用地的認購權之前,該幅土地可短期用作符合限制性契約所列的核准用途,包括休憩、體育及文化等設施。

他續說,該幅土地的短期用途必須符合各類列於限制性契約內的核准用途,不能用作住宅用途(如興建過渡性房屋)。「考慮到在2000年簽訂的認購權契約,政府同意預留第二期用地作樂園可能的第二期發展之用,我們無意改變現有土地用途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