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中期選項 (有潛力於未來約10年內提供額外土地)
1. 棕地發展
要點:現時新界約有1,300公頃棕地,需同時考慮如何安置有意繼續營運的棕地作業者
2. 利用私人的新界農地儲備
要點:可探討應否及如何透過公私營合作更加善用私人土地
3. 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作其他用途
要點:現存66幅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佔地341公頃。以粉嶺高爾夫球場為例,可探討私人體育會對體育發展的貢獻、現有用途是否地盡其用、基建設施能否配合等
4. 重置或整合佔地廣闊的康樂設施
要點:現有95個場地,不應排除重置或整合個別設施的可能性
中長期選項 (有潛力於未來約10年至30年內提供額外土地)
5. 維港以外近岸填海
要點:政府早前物色屯門龍鼓灘、北大嶼山小蠔灣和欣澳、沙田馬料水及青衣西南5個近岸填海地點作進一步研究,可提供約450公頃土地
6. 發展東大嶼都會
要點:於港島及大嶼山之間的中部水域拓展土地面積逾1,000公頃的人工島
7. 利用岩洞及地下空間
要點:就荃灣、沙田和九龍區現存的污水處理廠和配水庫遷入岩洞進行可行性研究,或可騰出40公頃土地
8. 於新界發展更多新發展區
要點:《香港2030+》提出3個具發展潛力地區,發展面積約720公頃,當中包括200公頃棕地
9. 發展香港內河碼頭用地
要點:騰出佔地65公頃的內河碼頭用地容納工業及棕地相關作業
10. 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帶兩個試點
要點:房協正研究在大欖及水泉澳兩個試點發展公營房屋及非牟利設施的可能性,合共佔地約40公頃
概念性建議 (暫未能確定其可提供額外土地的時間和數量)
11. 長遠發展香港內河碼頭用地及鄰近用地
要點:利用龍鼓灘填海契機,探討將內河碼頭用地及鄰近用地用作住宅的可行性
12. 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帶其他地點
要點:探討是否開發其他合適地點
13. 增加「鄉村式發展」地帶的發展密度
要點:探討是否容許新界小型屋宇作高層數發展
14. 於現有運輸基建設施上作上蓋發展
要點:研究於現有運輸基建設施上方發展房屋
15. 利用公用事業設施用地的發展潛力
要點:研究善用面積較大、位置較佳的公用事業用地的發展潛力
16. 重置葵涌貨櫃碼頭
要點:以釋放該用地作其他發展
17. 葵涌貨櫃碼頭上蓋發展
要點:在碼頭上蓋加建平台興建房屋,使港口可繼續運作
18. 填平部分船灣淡水湖作新市鎮發展
要點:填平約600公頃土地發展新市鎮,其餘面積留作公共空間和儲水用途
資料來源: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公眾諮詢文件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岑志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