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場霸官地 收租牟暴利 地署懶理

新聞資訊 > 地產新聞 返回
瀏覽人次 : 6126
地產新聞
車場霸官地 收租牟暴利 地署懶理
(東方) 2018年2月28日
佔用政府土地成私人停車場賺錢,地政總署懶理!全港車位短缺,造就不法商人霸佔官地無本生利。元朗八鄉及天水圍上章圍均有不少露天停車場佔用政府土地,為停車場每月增加近萬元收入;更有多個露天停車場內,懷疑搭建未經批准的構築物,作為辦公室或私人住所。立法會議員批評,地政總署未有嚴格取締霸佔官地問題,令更加多人明目張膽去愈霸愈過,政府應嚴正執法處理。

「停車場入面豎立咗『政府土地』嘅牌,經常都有車喺個牌附近長期停泊。」經常使用露天停車場的天水圍居民陳先生表示,發現區內不少讓公眾停泊的露天停車場均有部分地方豎立「政府土地」的牌,惟有人卻無視「警告」,將車輛停泊。然而這類露天停車場一直以平價見稱,私家車月租約一千元,貨櫃車就一千五百元,對比有蓋停車場足足便宜超過一半,月租更是長期爆滿。

入口位置豎「政府土地」牌

記者日前到各區露天停車場視察,發現元朗八鄉有佔地約三千平方呎的停車場,及天水圍上章圍有佔地約五千平方呎的停車場均有霸佔官地的情況,當中八鄉錦河路一個停車場泊滿近五十架車輛,入口位置就豎立三個由元朗地政處發出的「政府土地」的牌,表明不准佔用,違者會被檢控,但現場所見,在部分政府土地上卻有車輛停泊,乃出租車位位置。以月租八百元,時租八元計算,每泊多十部車輛,每個月就多出過萬元的收入。

而上章圍另外兩個停車場,記者亦發現有佔用官地情況,這兩個停車場泊有近百架車輛,想月租亦不容易,有職員表示要月租泊車,每個月底就要留位繳費,否則亦難以霸位月租。以月租一千元,時租十元,每泊多十部車輛,每個月亦有多近萬元的收入。

元朗天水圍車位嚴重不足

官地被佔用外,記者亦發現不少停車場有懷疑未經批准的構築物。其中沿落馬洲路有接近十多個停車場,當中一個停車場佔地近二千平方呎,只泊有十輛車,記者卻發現內裏搭建兩層高的貨櫃屋,下層是辦公室,上層則疑是職員居住。而元朗朗日路、八鄉錦河路、落馬洲路多個停車場,亦有多個懷疑未經批准的構築物,構築物用作辦公室、收費亭等,由一至兩個貨櫃組成。

元朗區區議員陸頌雄表示,元朗、天水圍的車位不足情況嚴重,就連違泊亦無位,露天停車場也不足以解決車位問題,「霸佔官地當然係唔啱,但政府同時要去處理車位問題,先係真正解決。」他指,政府經常拖延處理霸佔官地問題,只會令人乘虛而入愈霸愈多,「唔揭發有霸佔嘅情況,政府都唔做嘢。」

地署:佔用官地 3年69宗定罪

「地政總署冇嚴格咁去處理霸佔官地問題,就會有人照辦煮碗繼續去霸。」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批評,政府未能撥亂反正,把霸佔官地問題堆積如山,令更加多人明目張膽去愈霸愈過,「執法不力之餘,亦無正視問題。」

經本報查問後,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發現上述八鄉及上章圍停車場佔用政府土地,於現場張貼通知以飭令佔用人於限期前停止佔用相關土地,否則會採取進一步土地管制行動。另外,發言人又指,上述地點乃現時新界常見的舊批不可建屋地段,不得在其上搭建未經批准而又非已登記寮屋的構築物,已發出警告信要求業權人於限期前糾正違契情況。過去五年,元朗地政處分別接獲七十宗有關違規經營停車場的投訴。而過去三年,地政總署就不合法佔用政府土地提出檢控的個案有七十五宗,當中定罪個案分別有六十九宗。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