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戶盼政府遏濫收水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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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戶盼政府遏濫收水電費
(文匯報) 2017年10月9日
劏房租客除了要面對昂貴租金和惡劣居住環境外,也要應付業主不合理要求,如濫收水電費。有租客4年來被濫收約8,000元,雖申訴成功取回費用,但亦期望政府成立跨部門小組處理問題。有關注基層團體建議立法監管濫收,及為低收入家庭提供能源補貼。

劏房戶張先生早前向業主索償,指其濫收水電費,數月前獲判勝訴,取回4年來約8,000元的費用。

他指業主會自行訂立水電費用,如每度電可收1.3元,價格比公價昂貴,而業主每立方米水會收取10多元,張先生指自己用量少,在正常情況下應可豁免水費,但總收費每月要多繳數百元。

張先生認為業主濫收情況不公平,指他們沒有理由可以自行訂下水電收費,因為這些都是公有資源,而且租金已經很高昂,開支已佔收入過半,令他百上加斤。

要求設跨部門小組處理

他曾就議題向上一屆政府申訴,但指沒有被認真處理,對此感到失望,他指早前曾與運房局局長陳帆會面,要求政府成立跨部門小組處理問題,指對方在會上有正面回應,因此對本屆政府都有期望。

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幹事李風清建議,政府應短期內為低收入家庭提供能源補貼,並推動兩電協助劏房戶及業主安裝獨立電錶,及立法監管濫收情況。 ■香港文匯報記者 莊禮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