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平買貨櫃屋 隨時孭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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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新聞
貪平買貨櫃屋 隨時孭責
(東方) 2017年9月11日
「貨櫃屋苑」一條龍,五萬元做「屋主」?新界舊批農地違建貨櫃屋情況猖獗,連帶建造貨櫃屋的公司生意暢旺,不少更設有示範單位,讓客人先「睇樓」,承造一個二百平方呎「住得人」的貨櫃屋,只需約五萬元,而且可吊到任何地方,不少人選擇在農地上違規搭建貨櫃屋。有地產經紀教路,農地上先跟足程序入紙申請加設上蓋,隨後其他「設施」再「偷雞」加建,惟法律界人士表示,在農地上搭建築物有機會違反地契,新業主隨時要負上責任。

元朗錦田附近近年湧現有不少農地「貨櫃屋苑」。「(一幅)二千九百一十平方呎,農地嚟嘅。分三個Lot(土地),加埋都成萬平方呎,分開買就三百幾萬,三幅一齊買就八百五十萬。」

佯裝顧客的記者跟隨地產代理梁先生帶路,往元崗新村東邊路、錦上路水流田村及黎屋村睇農地,梁更向記者教路如何避開政府部門的檢控,「你先申請咗農地起個上蓋,最好就高啲,之後就慢慢再擺隻貨櫃,到爛咗咪整番好似貨櫃嘅石屎屋囉。」

農地連屋出售 價值倍增

而在附近黎屋村的一幅農地,梁指內裏已建好兩個貨櫃屋,設有廚房及廁所,「三千(平方)呎,包埋兩個貨櫃(屋)都係三百四十幾萬,可以即住。」他又指,該幅農地就是先申請加建上蓋,再「偷雞」加設貨櫃屋的典型例子。

梁隨後帶記者到水流田村農地,該農地現時出租為貨倉,內裏放有兩個貨櫃屋,「呢度(農地)有五千八百(平方)呎,賣三百九十萬。」最後,梁帶記者到東邊路一農地,現場所見,其中一幅農地上擺放一個貨櫃屋,梁表示該貨櫃已入紙申請。當記者提到能否居住或加建,梁指,「一隻起、兩隻(貨櫃)止啦,記住唔好疊高,只可以並排。」

有專營農地的地產代理透露,不少業主為令農地增值,都會加建建築物,「如果農地連屋,價格可以比無屋的農地高一倍,甚至更多。」他舉例指,元朗一幅面積約二千五百平方呎的農地放售價約一百八十萬元;同區另一幅面積約一千八百平方呎,連屋在內的農地盤就標價逾三百萬元。惟他表示,農地價格亦須視乎面積、位置、房屋類型及是否可以泊車等因素而定。

離地貨櫃屋 亦屬構築物

「賣家已經賣咗幅地畀新業主,農地上有任何問題,都係由新業主承擔。個貨櫃放咗喺度,亦好難判斷係舊業主定新業主整嘅,總之幅地係屬於邊個,就係嗰個人嘅責任。」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在農地搭建構築物會違反有關地契,而貨櫃屋「離地」只是其中一個決定是否違規的因素,構築物的大小、用途、逗留時間卻更為重要。

陸偉雄續指,「所謂『離地』貨櫃屋都算係構築物,唔一定係指整個固定物放地上先算,其實有幾舊磚做屋腳都已經係構築物。」而法律界人士林偉展亦表示,如農地的買賣合約中有列明「釘契」情況,新業主有責任去處理有關事宜,「要根據番法例去做足要求。」

地政署:已發警告信釘契

地政總署回覆指,上述三幅農地屬新界的舊批不可建屋地段,即「舊契農地」,雖無土地用途限制,惟不得在土地上搭建未經批准而又並非已登記寮屋的構築物,否則屬違反地契條款。發言人又稱,東邊路該地段有一間懷疑未經批准的構築物,該署正核實該構築物是否屬已登記寮屋;而早前亦接獲有關水流田村有關地段,搭建有未經批准而又並非已登記寮屋的構築物,該署已將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即「釘契」;至於黎屋村該地段亦發現搭建有未經批准的構築物,該署已向地段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業權人於限期前糾正違契情況。

文/圖: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