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四百單位可作良心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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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新聞
逾四百單位可作良心劏房
(東方) 2017年9月9日
本港居住問題嚴峻,不少低收入家庭被迫租住環境惡劣的不合規格劏房,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公開提出「良心劏房」的共住概念後即一呼百應,據了解,政府至今已收集到至少四百個可供改作良心劏房的單位,細節料月內公布。而社企及社福機構近月亦陸續收到有心人提供閒置單位作相關用途。一直為基層家庭以合租形式提供「光房」的社企「要有光」透露,近兩個月密集式收到十多個「良心單位」,是過往一年的數量,當中包括已移民及遷離舊樓的長者單位;社協亦獲恒基地產以一元象徵式租金出租三、四十個單位,預計年底前先翻新數個單位試行。

陳帆七月時探訪劏房戶後提出由政府牽頭與社福機構合作分租單位,以成本價租予有需要家庭解燃眉之急,又以「光房計劃」為例,認為計劃可行。「要有光」創辦人及行政總裁余偉業接受本報訪問時指自一三年推出光房計劃,以合租模式租予單親婦孺,至今已營辦五十多間光房,連同首幢社會房屋「深井光屋」,合共營辦近一百個單位。

360呎單位供兩家庭住

他表示自政府提出「良心劏房」後,即有大批小業主聯絡願意提供「光房」單位,除希望幫人外,亦可避免單位丟空,又可防止租霸。他強調「光房」並非劏房,但主張共住概念,以鰂魚涌一個三百六十平方呎的五十年舊樓單位為例,改為「光房」後預計可住兩個家庭,共用客廳、廁所及廚房,月租以家庭負擔能力而定,與市價脫鈎,過往光房月租由一千多至四千多不等。

倡寬免稅項吸引業主

陳帆早前提出同屋共住的概念類似「七十二家房客」,余偉業認為共住概念不應如此悽慘,「七十年代好普及,只係依家啲人慣咗唔識隔籬屋係正常,其實應該好似大學宿舍形式」。他指營辦初期部分家庭抗拒共住,擔心與人吵架,光房會有專人講解,亦會派出經理定時探訪,租戶搬離光房後亦延續共住概念,懂得與其他家庭合租單位,減輕租金壓力。他樂見政府提出共住計劃,認為可寬免業主部分稅項作誘因。

社協社區組織幹事戚居偉指早前獲恒地以象徵式租金出租三、四十個空置單位,主要分布於西九龍及大角咀,面積約四百至五百平方呎,他認為改作「良心劏房」可避免在重建前丟空造成浪費,但礙於資金問題,社協只能先翻新數個單位,又指尋找單位並非最困難,但翻新工程涉及測量、建築等不同範疇專業人士,希望政府及社會可提供協助。

記者馮淑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