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港地」置業者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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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新聞
「港人港地」置業者注意事項
(文匯報) 2016年8月26日
■只限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認購,聯名買家中至少有一位持有上述身份,且為近親關係。

■單位30年內不可轉讓予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買家亦不能用公司名義購買。

■單位放租、轉售及承造按揭前,全需向地政總署申請同意書。

■單位出租時,租客身份無限制,但租期不可超過5年,業主亦不可預先收取超過12個月的租金。

製表:記者 梁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