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不承擔任何因法律程序所招致的任何損失
2.發展商如要延長土地發展完成期限,須要被徵收補價
3.政府未來進行斬樹工程或渠務工程勘測前,須交環評,並向申請人預先通知
4.申請人已揚言發展商若斬樹會再申請禁制令,地皮或未來幾年都難以發展
5.申請人若繼續上訴,有機會抗爭至終審庭,地皮可能數年內不能發展
6.一旦申請人勝訴,由於政府難以收回地皮,或因此會產生更多訴訟
7.一旦申請人勝訴,屆時地盤即使已開始動工,發展商就要面臨停工的風險,至於停工損失,發展商可依從民事訴訟程序,向政府索償。
製表:記者 顏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