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擬助公務員合作社樓宇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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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新聞
市建局擬助公務員合作社樓宇重建
(成報) 2015年9月23日
  市區重建局董事會決定,應政府邀請為「公務員合作社樓宇」提供中介服務專項輪候安排,幫助集合業權聯合出售作重建,但市建局不會投資有關的重建項目,預計會在明年第一季接受申請,同時最多處理兩個項目。

  市建局一直也有為住宅和商業樓宇做中介服務,並決定把服務擴展至公務員合作社樓宇重建,以加快市區重建步伐。不過,巿建局在計劃中的角色是促進者,參與計劃的「公務員合作社」最少要集齊一半業權,局方才會協助撮合更多業主參與計劃,以達到八成或九成(樓齡未達50年)的門檻,否則「無謂浪費精神」。市建局也要求參與計劃的「公務員合作社」已經解散,但地盤面積沒有限制,只是地盤內樓宇至少要有一半以上的樓宇狀況不屬尚可,有做定期維修。

  擔任促進者角色

  申請者必須先取得政府給予臨時寬免以便簽署買賣協議,或已向政府補回地價取消轉讓限制。另外,申請者也要自行支付估值、查契、法律及拍賣等相關開支,市建局成功協助出售項目後,會從買賣雙方各收取共1%的服務費,再退回已支付的業主已支付的相關開支。

  市建局預計會在明年第一季開展這項計劃,但因為不清楚項目要用多少人力物力,同時還要兼顧其他項目,所以暫時不敢接太多「公務員合作社樓宇」中介服務項目,計劃只會先同時處理兩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