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現金回贈逾1%須計入按揭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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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新聞
金管局:現金回贈逾1%須計入按揭貸款
(成報) 2015年5月16日
  市傳金管局擬叫停銀行按揭額外現金回贈,該局發言人回應指,現有監管要求為,計算按揭成數時,若銀行向客戶提供的現金回贈超過按揭貸款的1%,則整筆回贈金額須納入貸款額內。銀行還需於不超過3年的時間內,將回贈金額攤銷。

  重申無意干預業內競爭

  發言人續指,金管局就上述要求向銀行界指出,若以吸引客戶提取按揭貸款為目的,而向一併申請其他銀行服務的按揭貸款客戶,提供額外現金回贈或優惠,則此類優惠應納入按揭現金回贈內,一併計算回贈總額是否超過按揭貸款的1%。

  金管局重申,該局無意干預業內競爭,僅是澄清現有監管要求的適用範圍,而目前相關要求並未設置按揭貸款現金回贈上限。

  近期趑豐銀行提供的基本及額外按揭現金回贈,總計高達1.6%,引起業界關注。市傳周初金管局向銀行界了解相關做法,有報道指金管局擬叫停不符合按揭指引的額外現金回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