釘契物業可租賣 買家須承擔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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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新聞
釘契物業可租賣 買家須承擔風險
(東方) 2015年5月14日
因僭建物遭釘契的物業仍可租賣?法律界人士指,釘契物業仍可租賣,新買家需承擔風險及清拆責任。而業主及地產中介有責任通知租客其物業的僭建問題,雖然清拆責任在業主身上,但僭建物一旦造成意外傷及他人,租客亦隨時墮入法網。

律師:銀行可拒批按揭

律師梁永鏗表示,物業有僭建物對買賣及租賃並無影響,租客如承租有僭建的物業,有機會在租約期間因清拆僭建物而要搬離單位,租客可以向業主或地產中介追討賠償,但如果雙方早已簽訂同意書,租客得悉物業有僭建問題,便難以向業主追討。至於買家在購買物業前有責任查核地契,了解物業的所有情況,如發現物業因僭建物遭屋宇署釘契,買家可要求業主處理僭建物,如買家同意在未「拆釘」的情況下購買物業,清拆責任及風險便轉嫁到買家身上。律師黃國桐則指,如僭建問題嚴重,銀行有機會拒絕向釘契物業批出按揭。

一旦僭建物倒塌傷及他人,責任誰屬?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業主、租客及佔用人如知道物業有僭建,亦需承擔責任,「當然邊個係始作俑者責任就最重,但係租客都有責任去確保自己租咗合法的物業,如果有咩事,租客都要承擔責任,唔可以話(僭建物)唔係我起就卸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