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 建議加入防貪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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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 建議加入防貪條文
(太陽) 2014年9月2日
「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因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通過動議反對落實而押後推行,政府昨日再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加入防止串謀條文,防止貪污,以回應議員關注仲裁員容易出現延後利益的問題。文件提出在仲裁協議中加入條文,訂明仲裁員無得到授權下,不得與個案任何一方討論,而仲裁員在匯報仲裁程序外,不能與個案任何一方溝通。據悉,政府計劃盡快推行有關計劃,但暫未落實推行日期。

須承諾無收利益

特首梁振英在《施政報告》宣布推行「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加快與業主達成補地價協議,以加快住宅單位的供應,計劃原定上月推行,惟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以補地價金額巨大,擔心仲裁員因延後利益而偏袒發展商,造成公帑損失,因此通過反對議案。政府最新提交的文件指出,為避免仲裁員獲得延後利益,仲裁員須作多項聲明,包括承諾並無就個案接受或索取任何利益。

《仲裁條例》容許法庭干預仲裁過程的所有情況,簡言之,若仲裁員行為不當,嚴重影響仲裁庭、仲裁程序或裁決,政府或申請人可以申請撤銷原本的仲裁裁決,甚至就有關損失提出民事申索。政府強調在制訂防貪措施時,已徵詢廉政公署的意見,在先導計劃展開後,會繼續邀請公署提出改善意見,冀先試行計劃兩年,再按情況優化實施框架及進行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