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我要上班,所以找銀行做按揭貸款的事就由太太負責,在1月7日星期一,她跑了幾間銀行,並把取得的個銀行按揭貸款條件檔電郵給我看,經過比較我們選了2家銀行,第二天太太再和他們討價還價,最後定了一家在我們附近的銀行,貸款條件是:銀行估足價,按七成,利率是P-3.15%,還款期為20年,合約綁3年,還有貸款金額的0.5%現金回贈。
跟著的星期六我們找了同一個地產經紀將原來的自住單位放租,結果第二天他就帶了一個租客來看。由於我這個單位是自住的,各方面條件都不錯,而且我告訴她這單位是我結婚時買的,一直住到現在,小屋拌大屋,一家大小都很健康,這裏風水不錯的,結果她決定租下並即時下了訂金,記得當時我們定的租金還是同區的新高。
由於我們同意在3月9日星期天將自住單位交吉。 這和我們的新單位的交吉時間只差3星期。其實,要在2月18日到3月8日的3星期內把新單位裝修好並把傢俱搬進是一個不可思議的事。 最大的問題是找裝修公司,因為當時是裝修高峰期,一般裝修公司都要用一個月以上的時間來裝修我們的新單位。王天不負有心人,最終我們還是找到了一家承諾在2星期內完成裝修的公司,而且幾經討價還價那公司的老闆還給了我們一個比較優惠的價格。 可能因為過完新年後,裝修工程沒有過年前多,可以安排多些人手做我們那單位的工作,結果他們真的如期完成任務,我們也於3月8日前搬進了新居。在3月8日晚上我們便將舊居的鑰匙交給地產經紀。
當然,那地產經紀也在很短的時間內,收到我給他的2張作為傭金的支票。
到2008年3月,我們已經有3個物業收租,1個物業自住。
暫時和大家分享那麼多,有機會再和大家分享。
上一篇文章個人理財 之“物業投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