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楼价高企,想有「砖头」在手的港人纷纷转战海外,在英美、澳洲、日本、泰国等地置业,代理公司亦应运而生。这些公司担任中介角色,与当地发展商或持牌代理合作,亦会涉足签约、收租等事宜。不过,本港未有法例规管进行海外物业销售的中介公司,「冇皇管」情况下,恐买家缺乏保障。
地产代理监管局( 地监局) 及部分没有地产代理牌照的公司均认为问题复杂,监管不易,但老纪知悉新加坡政府最近因应国民购买海外物业,推出一套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业指南,要求地产代理遵守,包括要确定卖方为物业合法拥有者,亦要亲到当地确认物业的真实情况以保障买家等,香港可否作参考?地监局过去接获海外物业买卖的投诉不算多,近两年每年不过数宗,但日圆低水可能持续,的确愈来愈多没有代理牌照的新公司加入销售日本物业,地监局不能视而不见。
香港专业地产顾问商会副会长杨官华,本身是世纪21中华物业公司董事,其公司在本港和日本都拥有地产代理牌照。近期本港经营日本房地产的中介公司「遍地开花」,但相信有8至10间都无代理牌,甚至不少是「双非」,即个人及公司都没有牌照,或只是「一人公司」,他估计迟早出事或爆煲。
他引述日本传媒报道指出,有香港代理公司不专业和不守信,本来已与日本中介公司及业主达成口头协议,购置当地物业,但到签署「重要事项说明书」(即正式买卖合约)前才反口,导致交易告吹,浪费业主时间,亦损害香港形象,他说∶「反口反价在港普遍,但这不是日本人的文化。」
杨官华表示,在日本买楼有三部曲,「先有口头协议,然后签『重要事项说明书』,付一成订金,通常是现金,不收本票,亦毋须律师,只有一名『司法书士』做楼契见证人,核实买卖双方身份,双方亦各自有『担当人』代表,即持牌地产代理,总共5人列席;最后一步是『决算』,即完成买卖交易,买方要付清尾数。」
他指出,日本买卖房产毋须律师在场,但牵涉到现金交易,若无持牌的地产代理负责,风险极大,「无专业操守和知识,没相关经验,又不熟悉相关地产代理条例,出事后又无纪录作追查」。
买卖海外物业 犹如「白牌的士」
他表示,日本没有土地注册处可查册,但持牌地产代理都有一个民间中央资料库,可查阅物业的市场价格。「我们有电脑盘机公开卖盘价,但港客若隔山买牛,有机会被不专业的地产代理乱开价,把原来日本业主接受的开价刻意调高,然后声称有还价,令香港买家以为有得减,最终其实可能买贵了,幸好到目前为止,都未有走数问题。」
他直言,现时买卖海外物业不受监管,犹如「白牌的士」:「司机无驾驶执照,又系白牌车,没第三者保险,出意外就大件事。」他建议地监局可仿效新加坡,对海外物业立法监管:「要求所有经营海外物业代理的中介公司和人员都有地产代理的牌照,才有最低限度的把关作用。」
没有本地代理牌的日本不动产公司,已经营日本物业中介服务逾年,董事苏旭伦说,三成员工拥有地产代理从业员牌照,虽然没处理香港楼宇买卖,但均拥有地产代理知识。
他表示,他们与日本当地的持牌代理合作,由於八成买家都不会到日本,他们会安排视像会议,由日本的地产代理向在香港的买家清楚解释合约细节。「连单位有没有白蚁、附近单位有社团租用过等都会提及,日本代理好严格和有保障。」而到正式签署买卖合约时,则会由授权人作代表。他亦欢迎地监局作出规管,认为对消费者有保障,亦避免因门槛太低而令行内良莠不齐,最终影响全行。「其实,香港代理最重要的是售后服务,香港买家日后在物业的管理上或收租上有问题,代理愿意协助解决。」
发牌制度 意见两极
不过,亦有代理认为监管有难度。专做泰国物业的中介公司帝皇地产集团,总经理陈卓明虽同意发牌监管对投资者更有保障,但各地的市场规则不同,除非能够制订一个适用於各地的统一标准。
Global Asset Group Ltd提供澳洲、马来西亚等地的地产中介服务,总经理梁智立亦表示,过往曾有代理服务欠佳,弄错买卖程序及法例,但不容易监管,因发牌准则难以厘定:「唯一方法是通过考试,但全球这么多国家,没理由要求地产代理了解所有法例条文。」他建议代理公司自律,为员工提供培训,签约时亦要派律师到场。
有海外物业发展商反对增加发牌制度,北美洲著名发展商Westbank Corporation( 西岸置业集团)称,有三成香港买家会透过地产代理购买旗下物业,该公司市场及公关部董事贾建安认为,要求代理持牌是增加限制:「香港的监管与海外可能有冲突」。发展商会严选中介公司,签约日亦会派员到场,「香港的中介市场很健康,不担心质素问题」。
地监局回应表示,根据《地产代理(豁免领牌)令》,本港地产代理如果只处理海外物业,并在广告及文件中表明没有本地代理牌,就不属地监局规管范围,可豁免领取代理牌照。不过,如同时从事本港和海外物业代理,就须领牌,一旦销售海外物业时出现操守问题,都要接受地监局的纪律处分,但消费者甚少就海外物业销售作投诉,今年截至上月底只有4宗,分别涉及内地和加拿大物业。
海外置业涉及风险与建议
• 楼花难知完工期和租金回报,尤其连地基也未施工的楼盘,最好买二手物业和连有租约。
• 港人多委托地产代理为海外物业收租,若新成立代理行根基不稳而结业,可能导致租金损失。宜委托历史较长的有牌代理。
• 要核实代理提供的租金水平是市值租金,慎防不专业代理将租金提高以吸引买家。
• 日本物业代理实施统一叫价,与香港地产代理可以有20%上下价格调整的做法不同,但不专业的代理,会将香港一套运作模式搬到日本,业主开价1000万日圆,代理或将单位标价1200万日圆,就算香港买家还价,都有可能买贵楼,给代理食了中间差价。准买家宜委托有日本代理牌的公司进行交易,因为他们才可看到中央资料库内放售物业的真实价格。
• 宜亲到当地了解物业状况
• 海外「入市」,业主亦宜了解物业是否凶宅、业权是否完整,有没有未缴交费用如水电煤差饷、管理费、维修责任等。
资料提供∶ 综合杨官华及业界意见
纪晓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