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作家卓文以《永续基本法》为题,写了下述文章:
『立法会选举期间,有政党以「永续基本法」为口号。青年政党「香港众志」,最高纲领也是以十年为期,推动公投,让港人决定2047年后命运。对这个议题,笔者深表同意。
首先,不要以为这是个政治,实际牵涉法律、经济及社会各方面问题。假设今天是2047年6月30日,是《基本法》终结之日。由明天开始,特区地位正式取消,党书记和市委书记上任,政府架构跟随大陆系统。所有立法会议员和终审法院法官全部下台。法律制度由「普通法」转成「大陆法」。入息税率即时由最高16.5%变成45%。甚至公务员养老金是否维持,也是一个问号。随便数个例子,便知这是翻天覆地改变。更迫切的是私人产权。若《基本法》不再延续,地契及其他资产权益是否有变,更是港人应知答案。
金管局规定房屋按揭最高年限是30年。由明年计算,《基本法》将於30年内完结。银行面对这个法律大关,便会考虑是否继续提供长期贷款。随着死线愈近,所有金融机构都面对这个问题。若没有明确表示,恐怕由明年开始,长线投资将陆续缩减,以减少法律风险。
平心而论,就算中央领导如何高瞻远瞩,30年后之事也非他们所能控制。不过参考当年香港回归,中英正式谈判开始於1982年,加上之前酝酿,20年前准备是合理要求。说到底,香港是否维持特区身份,都是「利害」两字。若特区能带给中国领导利益,延续绝无悬念。相反,若香港变成反共基地,北京也绝不手软。话虽如此,民间应多商讨这议题,形成一个共识,给中央作为参考。若逃避或禁止讨论,不是应有态度。』
2047年以后香港的房屋按揭(特别是长期贷款),卓先生是过虑了。
有关2047年后土地契约续期问题,发展局局长陈茂波早前已透过「局长随笔」,以「大限」之说没有理据为题,重申《基本法》表明特区成立后满期而没有续期权利的土地契约,由特区自行制定法律和政策处理,而行政会议於1997年,就批出的土地契约及相关事宜通过一系列的安排,声明在没有续期权利的契约,期满时可由特区政府全权酌情决定续期50年而毋须补缴地价,惟须每年缴纳租金,款额相当於有关土地应课差饷租值的百分之三,租金其后会随应课差饷租值的改变而调整。
他举例指出,港岛薄扶林花园的原地契於2006年中届满,获续期50年至2056年,免补地价,业主只须缴纳地租,而特区政府成立以来公开出售的土地的年期,一般由批出后计50年,意味除短期租约或特殊用途契约等的租约外,土地年期均超越2047年。
陈茂波强调,在有现行政策及先例可援的情况下,政府绝对有经验和能力处理一切2047年或以前期满的续期工作,巿民毋须过虑当中的不确定性。
陈茂波引经据典,理据与事实俱备,2047年前后的土地和房屋续期,大家大可放心。
卓文很想2047年后保留《基本法》和一国两制,不欲届时『特区地位正式取消,党书记和市委书记上任,政府架构跟随大陆系统。所有立法会议员和终审法院法官全部下台。法律制度由「普通法」转成「大陆法」。入息税率即时由最高16.5%变成45%。甚至公务员养老金是否维持,也是一个问号。』他认为『说到底,香港是否维持特区身份,都是「利害」两字。若特区能带给中国领导利益,延续(《基本法》)绝无悬念。相反,若香港变成反共基地,北京也绝不手软。』
卓文说得有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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