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彦先生趁中原上市需要他背书,乘机提出一连串他个人的需要;还劝喻我要顾全大局,接受他提出的条件。很明显,王文彦先生是想以大局来要胁我,要我向他的不合理条件就范。
究竟是谁不顾全大局呢?我们可先看看中原所处的大局。
近年,内地的移动互联网普及得很快,地产代理行业成了电子商贸可以颠覆,并可以取而代之的行业;因而吸引了大量资金及人才,希望能在这个领域另创一番新景象。中原所面对的竞争,从来没有这两年这么激烈。
我们的其中一个对手,最近就刚透过风险投资基金融资了六十多亿人民币,令他们可继续「烧钱」。过去几年,这个对手一直以互联网新模式为名,与我们打消耗战。他们在全国大肆并购,广开分行,规模已迅速超越我们。此外,他们又高薪挖角,低佣抢客,破坏行业的生态环境,令资金不足的对手难以生存。加上他们有大量的资源作推广宣传,很容易在声势上占上风。
其实,中原经历近40年考验的经营模式并不比对手输蚀。现时我们在内地的大多数城市,无论是人均产值,抑或是公司的盈利能力都比对手优胜,只是资金有限,无法在规模上作竞争罢了,若是我们一样可以利用市场上的公众资金,我们应该很快可以扭转捱打的被动局面。此乃中原的管理层渴望能取得王文彦先生配合,让中原早日上市的主要原因。
很可惜,王文彦先生在中原上市的问题上思想十分保守。他认为,引入外来资金会摊薄他在中原的股权比例,令他无法分取现时一样多的公司利润,更会削弱他对公司的控制能力。其实,其他股东何尝不用面对同样的处境,只是大家都以大局为重,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罢了。更何况,只要公司在整体上做好了,即使现有的股权比例少了,但股东实际的得益仍可能比以前更大。否则,那里还有这么多的公司排队想上市?但无论董事会怎样努力,都无法令王文彦先生明白个中利弊。他坚持一定要公司接受他的附加条件,他才肯支持公司上市。
中原的其他股东与管理人员,其实一直都尽可能迁就他,但求上市方案可以顺利通过。但是王文彦先生的附加条件实在不可行,它不但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还会严重影响公司的估值,减少公司的集资能力。
他坚持大股东在董事会行比例代表制,却不容许小股东有相同的权利;他坚持必须让他当董事总经理,虽然我也可以有同样职位,但亦会妨碍公司选贤与能,并会令公司在营运上容易出现分歧,决策困难,无法协调。
这些令中原上市节外生枝,又不合理,又没法推行的附加条件,全部都是王文彦先生提出来的;其他股东与管理人员都愿意顾全大局,没有提出任何个人方面的要求。中原没法上市的原因,实在已清楚不过了。
(转载自2016年6月30日am730C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