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方案获得通过的机会高於一切
(原文发表於2010年6月19日)
还有4天政改方案就要付诸投票表决。直到曾余辩举行之前,香港市民普遍都担心特区政府不肯对政改方案作任何修改,最终导致分裂的泛民各派立法会议员继2005年再次捆绑否决政改方案。
但峰回路转,曾在5月底及6月初两度指民主党的区议会改良方案违反人大决定的《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突然於6月17日改变原本立场,指方案不违反人大常委会2007年的《决定》,而且可以做到人人两票,属较平等的方案。梁爱诗的看法公开发表后,建制派各派(包括民建联、工联会、自由党、经济动力)纷纷转軚支持民主党上述区议会改良方案。
除了身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还是特区政府首任律政司司长。她在政治言论上一向十分慎言,深得中央政府的信任,在《基本法》、人大释法及人大《决定》的理解上,她在香港的地位可谓德高望重,一言九鼎。考虑到她的特殊身份,以及她素来的性格和做事作风,我认为她的看法不会是个人见解,更可能的是,那其实是中央最新的看法和立场,她是被中央有关部门授权去发表那样看法的。否则,梁爱诗是断断不会亦不敢这样突然公开力挺区议会改良方案的。她这样做,一则是引导建制各派接受和支持区议会改良方案,二则是在一的基础上为中央稍后的表态做好铺路工作。
我所看到估到的,建制派各派亦同样看到估到(不管它们收到风否),这是它们纷纷转軚的原因。万一我估错,中央其实迄今仍未接受区议会改良方案,梁爱诗、建制派各派的公开转軚和特区政府向中央推荐接受该方案仍会相当程度上制约中央政府,令它很难持反对态度。
如果中央政府一如我所料,愿意接受民主党的改良方案,是甚么原因促使它愿意?这里有几个原因:
1. 民主党愿意一反以往与中央对著干的作风,与中央代表就政改方案互相沟通,原先有三大要求,最后只坚持一项,而且还顺建制派意改良之。民主党的诉求不可谓不谦卑,在泛民激进派眼中,它甚至是卑躬屈膝,如果中央这也不接受,只可能逼使民主党再度与泛民激进派团结及捆绑,否决政改方案。这个结果对中央不见得有利;
2. 随著政改方案表决日期的愈趋逼近,尤其是曾余辩后,香港市民对现有政改方案的支持度愈来愈低,不支持的百分比则愈来愈高,不支持2012年特首选举产生办法已升至47%(支持为36.2%),不支持2012年立法会选举办法则升至50.2%(支持为33.6%)。在这形势下仍不背书民主党所提方案,会进一步增加更多不支持者,使特区政府日后管治维艰,而香港市民日后对中央会日益怨怼,这是中央不欲看到的局面;
3. 相对於公民党和社民连对政改方案的要求,民主党的区议会改良方案简直是微不足道,要求之低倒像想找一个象徵式下台阶以示9票倒戈支持政改方案的合理性,要求之低恐怕是最保守的建制派亦会乐於妥协接受。如果中央连这小小的要求都不肯包容,恐怕最起码的道德高地亦会不保,徒授泛民激进派以中央毫无诚意容许香港推行普选之柄;
4. 民主党自绝於激进的泛民,不惜代价与中央沟通,追求少少的民主进程,若最终落得灰头土脸,看在一切泛民眼中,日后唯有拚死与中央及建制派抗争,民主温和派再无立足之地。尤有甚者,中间派市民日后亦可能向激进民主派靠拢。中央特别不乐见这种后果;
5. 在不影响大局的情况下,接受民主党小小要求,不但突显中央的「沟通有奖,抗拒则罚」的政治取态,进一步分化泛民,更可大塞批评者悠悠之口。一石三鸟,何乐而不为?
不论对区议会改良方案是主动还是被动地接受,估计中央很快就会公开澄清改良方案不违反人大《决定》,为政改方案的修改亮绿灯。政改方案最终能获得通过,成功的机会看来远远高於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