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乃威事件不再罗生门(2)
(原文发表於2009年12月10日)
王丽珠被解雇有咎由自取之嫌
王丽珠於陈情书说:
「甘乃威不断以工作需要为理由,要求我单独和他外出工作或面谈......在必要时我会安排办事处的暑期工同行,以确保公事完(圆)满办妥,同时也避免和甘乃威有独处的机会......甘乃威下午返回办公室,要求我单独到另一房间谈公事,我认为谈公事可以在办公室谈,并拒绝把门关上。」
甘乃威头戴两顶帽子,一顶是对王丽珠有好感的男上司,另一顶是王丽珠公事上的顶头上司,对她有管理和指导的权利。在6月15日甘表示好感被拒后再无明显纠缠王丽珠去发展双方的男女关系的情况下,王丽珠对待上司的态度走火入魔,到处设关置卡,简直当他是贼甚至是色魔,讨厌和不信任溢於言表。
9月24日,甘乃威召开职员会议,王丽珠以手头有工作为理由拒绝参加会议。在甘乃威坚持下,王丽珠「一边写稿一边开会」。王丽珠的桀骜不驯及视上司如无物於此表露无遗。
王丽珠这样的言行和工作态度,撇开对甘乃威先入为主的偏见,如果你是她的上司,你会容忍吗?
甘乃威於王丽珠发表陈情书后说:「整体工作表现良好,但不代表无解雇原因」。甘於12月8日公开列出王丽珠由6月18日至9月20日的10个失误(见附件)。
不少传媒於报导这些失误时,强调它们发生於6月15日(亦即甘向王表示好感被拒之日),暗示甘恼羞成怒,才无错找错或化小为大。个人深感传媒这种取态不可取。上司示好被拒而恼羞成怒,与下属桀骜不驯及工作态度恶劣是两回事,我们应分开来论定,是其是,非其非。
如果大家认为甘乃威所说的失误是片面之辞,不足信,那我们暂且不论,就论王丽珠於陈情书所揭露的事实。她对上司的讨厌、不信任、桀骜不驯及极度不尊重不是显而易见吗?我们何必一开始就因为甘乃威这个已结婚的男上司对女下属表示好感的原罪,就轻轻赋与工作态度很劣的女下属一面免死金牌?
王、甘的讨价还价,谁是受害人、得益者?
9月25日被辞退后的当晚,王丽珠在前雇主谭香文的陪同下约见民主党副主席刘慧卿,向她诉说事件始末,希望刘慧卿能为她讨回公道。9月30日,民主党主席何俊仁及副主席刘慧卿和王见面,王丽珠於陈情书报导:
「我要求民主党严肃处理事件,包括:
1. 甘乃威以个人名义发道歉信,详细解释辞退我的原因,特别要交代他曾经向我表白,并承认辞退本人是不合理的,诚恳道歉。
2. 甘乃威立法会议员办事处发在职证明,澄清本人的工作表现没有问题。
3. 向民主党全体立法会议员通报,甘乃威曾经向我表白,辞退本人的原因和我的工作表现没有丝毫关系,还我公道。」
除了上述3个要求,王丽珠最后要求不合理解雇的额外赔偿。何俊仁、刘慧卿很快就基本上接纳了这些要求。但当事人甘乃威对某些要求倒有些少保留,他的道歉信是这样写的:
「王丽珠女士:
我感谢你多月来在我办事处作出的贡献
在2009年9月24日,我因不能够处理好自己的暴躁脾气,当日以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即时将你解雇,使你感到尴尬及羞辱,伤害了你的尊(严),我事后感到万分懊悔。当此期间我有些言语令你感到不安及不快,我就此向你表示深切的歉意。而你在任职我的私人助理期间,工作表现一直良好,我愿意为我的当天过失,补偿你半年的薪酬共港币15万,以便你能够有时间可以另觅工作,请你接受。若你仍有其他的投诉,我愿意面对民主党的公正处理。
甘乃威
2009年10月3日」
王丽珠要求道歉信「详细解释辞退我的原因,特别要交代他曾经向我表白,并承认辞退本人是不合理的」,讲来讲去,王其实是想甘乃威承认示爱不遂而辞退她。对於王丽珠其他要求,特别是额外的金钱赔偿,甘乃威很爽快,一赔就是王半年薪酬15万元,但说到辞退和赔偿原因,他就十分谨慎和技巧。
他只是以「不能够处理好自己的暴躁脾气」来解释辞退,以「即时将你解雇,使你感到尴尬及羞辱,伤害了你的尊严」作为巨额额外赔偿的理由,及以「有些言语令你感到不安及不快」来代替曾经向王表白,完全不符合王丽珠的真正要求,但看在其他要求(特别是巨额赔偿)得到满足份上,王丽珠最后还是接受了甘这样一封道歉信及签收了这笔15万元的赔偿。
王丽珠的多个要求,说穿了,其实就是答应不令甘乃威出乖露丑及不再追究甘乃威的条件,也就是双方和解的条件。事件发生后,王丽珠如果想令甘乃威出乖露丑,大可找平机会或传媒;要得公道及金钱赔偿,可诉诸法庭。一开始就找平机会或传媒,不免张扬,除令自己尴尬及面对各种压力外,没有实利;找法庭,费时失事,弄得不巧(从种种蛛丝马迹去判断,机会很大),还会输掉官司破财。王丽珠早就看透民主党高层和甘乃威的死穴,经过很短时间考虑,她当晚就去找民主党高层论理。利用怕事的民主党高层去压逼事后怕得要死的甘乃威就范,不战而屈人之兵,这是十分高明的一著,既不张扬,又可不花气力及分文就得到巨大实利,这个高明选择是我赞她是一个精明及深思熟虑之人的原因之一。
- 待续 -
附件
甘乃威公开的王丽珠工作失误纪录
1. 2009年6月18日
甘乃威要求王丽珠一同出席金管局协助精明债苦主的会议, 王丽珠表示不愿意出席会议。
2. 2009年6月22日
甘乃威发出电邮要求王丽珠专注工作。
3. 2009年8月10日
甘乃威在欧洲向王丽珠发出电邮表示, 「甘乃威工作报告」有很多错处, 要求王丽珠小心核对。这些错处在早前甘乃威已提出, 但最新版本仍未修改。
4. 2009年8月13日
甘乃威在欧洲(香港时间下午五时许)想就中环擦鞋匠事件最新的进展向传媒发新闻稿表达意见, 致长途电话回香港要求王丽珠代写新闻稿并发出, 但王丽珠拒绝写新闻稿。因王丽珠不愿就擦鞋匠事件为甘乃威写新闻稿, 甘乃威向王丽珠发电邮表示写新闻稿是她最基本要做的工作。
5. 甘乃威向王丽珠发出电邮表示要求立刻就「树木论坛」发出电邮, 博客, 民主党网页等进行宣传工作。
6. 2009年8月27日
王丽珠在8月26日突然要在8月28日放假。由於王丽珠负责的树木论坛在8月29日举行。甘乃威向王丽珠发出电邮表示她突然要求放假, 会影响工作。
7. 2009年8月28日
甘乃威向王丽珠发出电邮明确表示对「树木论坛」宣传工作的不满。
8. 2009年8月29日
甘乃威发电邮要求王丽珠监察「空气污染论坛」的进展并向甘乃威汇报。
9. 2009年9月11日
过去甘乃威都会在会议中透过MSN与职员联络, 以安排工作, 但在8及9月份王丽珠都不上MSN, 因此甘乃威发出电邮要求她在办公时间在线。
10. 2009年9月20日
甘乃威因不满「空气污染论坛」的进展安排, 甘乃威发电邮要求安排职员会议, 四名职员包括王丽珠在内, 讨论论坛前期预备工作的分工, 地区活动及新一年度立法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