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凯廸事件反映出香港长期的新界土地问题,与本土、港独的议题无关。新界土地问题的祸因是李柱铭在中英谈判、起草《基本法》过程中把原居民的利益不合理地强化。结果,殖民地制造出来的原居民问题恶化,登上了《基本法》,今天要切实改革也难。
原居民问题或许便是城乡问题,但以香港这弹丸之地,农业全面衰落,也转变成为企业化经营为主。即使原有的农田土地所有权,也多转手。土地使用规限权在政府,也循标准的程序。事实上,所谓原居民既不一定住在原来农村,也不从事农耕,亦大多没有土地,他们的政治特权只是经《基本法》规定的丁权和丁屋制度。
而丁只及男丁,排除女丁,绝对的性别歧视,属封建制度,《基本法》将之纳入,显示出当年制订《基本法》时既受英国人所骗,也被人把不合理的特殊利益放进,实在令人慨叹。丁权与丁屋制度变作世袭,形成新界部分特定村民男丁的特殊利益,且通过土地兼并,与乡绅一些不法行为、政府怠慢纵容结合,使大多数男丁只有额外的丁权商品化转换的一次过收益,其余的不合理利益尽归极少数的乡绅地主手里,其中甚或涉及黑社会势力,在香港这个现代社会里产生出极大的制度性和社会性不公义。政府最近取缔非法套丁只是因问题恶化,也反映出政府在回归前后基本上是渎职不执法。
我不同意朱凯廸的政治主张,但指斥非法威胁,新界需要土地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