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约有1,400幢旧工厦,共占面积2,000公顷(约相当於118个维园面积),大多建造於上世纪七十年代香港工业蓬勃时期。
政府为免工厦空置造成资源浪费,六年前开始推出工厦活化政策,以「免补地价」作诱因,鼓励工厦改建为商业用途,以致很多旧工厦出现剧社、Band房及迷你仓等用户。
这千多幢旧工厦,设计和设施均落后,怎改建也难达现今要求标准。牛头角迷你仓大火惨剧,就说明旧工厦有很多隐患。
要减低惨剧重演的可能性,笔者认为最有效方法,是政府鼓励旧工厦重建。重建的好处,是等於让工厦原来的土地重新规划,如可配合社区需要而扩阔马路,增加绿化,把新建筑物外形设计得更美观实用,这比留下数十年前设计笨顿的工厦准改不准拆,更符合「地尽其用」的原则。新厦的消防及防盗设施也必然比旧厦完善。
工厦重不重建,不是业主可决定吗?与政府何干?不少人或有此疑问,那是因对现时的工业条例和土地用途限制不熟悉。
香港的土地是分门别类,工业用地如未经批准,不能改变用途,故工厦如重建为商厦或工商两用大厦,除要城规会审批,业主还需向政府补地价,但补地价计法,却对工厦业主极不公平。
尽早摒弃过时框框
原来政府把整幢工厦的价值当零,只计工厦所占地皮的价值,若改为商业用途,两者地价差距,就是工厦业主要补的地价。工厦业主如欲重建,先要用商业地的「时价」取回自己本已拥有的地皮,再花一笔钱把工厦拆卸,才能重新起楼,成本变成比正常买一幅政府已平整好的土地更高。旧工厦业主因而对重建却步。
工厦活化政策容许业主「免补地价」把工厦改建为商业用途,为何重建就要补地价?补地价计法对业主还如此不合理?
政府如果想真正做到「地尽其用」,应该把早已经过时的框框条条摒弃,为旧工厦重建「拆墙松绑」,让其所占用的土地资源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