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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说亮话

唱淡入货有机会构成刑事罪行

 

汤文亮博士

纪惠集团行政总裁
2015年8月20日

  楼评人何熊辉先生及曾渊仓教授分别撰文指我刻意唱淡入货,我撰文反驳,有老友话我为什么反应如此激烈,如果唔系就唔怕人讲,我老友可能唔了解,如果我唔反驳,即是默认,如果我唔识死,话刻意唱淡,所以我买到平货,唔讲大家都唔知,这是刑事罪行,如果有人去举报,无论警方或者廉署都有机会立案调查,所以,我不但要撰文反驳,同时我会听取法律意见,或者会出律师信给上述两位,要求他们拿出说我唱淡入市的证据,如果没有,就请他们澄清,虽然,我们知道何熊辉先生只是笔名,但一样有办法要求他作出回应,香港的新闻虽然自由,但并不是无中生有,而最简单解决方法,就是在他们的专栏写一小段来澄清我唱淡入市这件事,只是他们的推测而已。

  写评论文章一定要非常小心,以今次事件为例,原业主或者他们的亲属睇到有关文章,走去有关部门投诉,认为我刻意唱淡令到他们将物业以低价卖给我,老实说,两位刚刚发表这段评论,无人能够担保原业主会不会走去举报,所以,对於两位来说,事情并未了结,或者他们要做控方证人,证明我刻意唱淡而令到原业主将他们的物业卖给我,如果他们拿不出证据,就会构成诽谤,所以,我认为他们立刻作出澄清是最明智抉择。

  千祈唔好以为我危言耸听,我记得大约在2000年,有物业代理为了促成一个新界住宅单位交易,对买家说有国内人士在该屋苑扫了多个单位,楼价必升,但很不幸,楼价不升反跌,2003年到了谷底,那个买家损失不菲,他心有不甘,番查交易记录,发觉在他买楼时,并没有多个单位交易,於是控告物业代理发放假消息,最后,物业代理罪成。所以,评论楼市要非常小心,偶一不慎,就会惹上官非,就太不值得。今次两位话我唱淡入货,我都想不了了之,但促成其中一个物业的代理话原业主有打电话给他,叫他解释,他说汤生所讲的是细价楼爆煲,而非他所卖超2,000万的豪宅,但他亦叫我有心理准备,随时都有机会要向有关部门解释,两位都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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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神算 2015-08-20 09:24:50
发展商唱好楼市,又有冇问题呢?
3. 路人皆知 2015-08-20 10:30:21

由於物业代理是买卖家的代理法律上是有责任於他们代表的买卖家。错误陈述比较容易确定。

至於在讨论区公开的意见应有哂免责声明,唔同人看有唔同理解应比较难证明。话时话我找极都找唔到何生那篇文,有没有人可帮手,多谢先!


4. 路人甲 2015-08-20 10:31:40

发放假消息, 尤其系行内人士的话, 更加抵打!
因为与事实不符.

除此之外, 如果只系个人认为/ 感觉/ 想法, 我唔认为会犯法!
谁人都可以评论, 这个不会在犯法的层面的.

根本是两码子的事情.
5. 神算 2015-08-20 11:29:14
我论要构成入罪,需要证明是蓄意发放假消息及有利益关系吧。
8. To 1/F 2015-08-20 15:44:43
Developers are a bunch of clever asses. You will never touch their ass. Usually, the info.
will come from the agents.
9. hifi 2015-08-20 16:15:09
唱好然后沽货又点计??
10. 按居 2015-08-20 20:33:51
In civil sense, Dr. Tong should be talking about misrepresentation.

If Dr Tong is talking about fact, then buyer must prove the fact is wrong.

If Dr Tong is talking about opinion, then difficult for buyer to prove misrepresentation, unless the buyer can prove that at the time Dr Tong made such opinion he already knew some facts which contradicts his opin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