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届诺贝尔经济学奖由两位美国学者凭契约理论夺奖,评审指出,现代生活由无数契约支撑起来,两位学者研究的理论工具,有助理解现实生活及制度,尤其是设计上的潜在缺憾。
我相信诺贝尔评审委员会并不知道香港有一条契约,是有机会夺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而政府出招压抑楼市,在某个程上是为了这条契约,这条契约虽然并没有以白纸黑字存在於物业买卖合约之间,但已经被双方承认,买方虽然还未完成合约,但已经可以以卖方,即是业主身份将物业卖走,到了物业成交时候,原本的买方早已离去,但合约依然有效,卖方是不会以此理由取消买卖合约,这条就是大名鼎鼎的「确认人」契约,如果诺贝尔评审委员会了解「确认人」契约,就知道创立这条契约的人是有资格夺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不过,这条「确认人」契约虽然在香港非常流行,但并不是香港人所研发,甚至不是现代人所研发,是谁,有可能是安禄山。
在唐朝,盛行节度使制度,例如安禄山就是三镇节度使,当时,唐朝君主,尤其是玄宗李隆基不时叫各地节度使到长安汇报,而且有可能要住一段长时间,而各地节度使当他们离开管辖藩镇之前,就会签订一份契约,确认某位大臣或者亲属在他离开之后,执行节度使权利和义务,唐朝各位君主知道亦会承认那条契约,即使被确认的那位人士谋反,只要他们依然履行对唐朝君主的责任,他们仍会被委任为节度使,我相信这份契约绝对有资格攞诺贝尔奖,不过,当时这份契约并不是叫「确认人」契约,而是叫被确认的人做「留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