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过去的人以拥有三妻四妾作为高贵身份象徵,那么今时今日的香港则以大宅加僭建作为高人一等的标志。新任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居所僭建曝光,上任首天就要道歉,表面虽然难堪,但她内心里也许大不以为然。
高官卷入僭建风波屡见不鲜,唐英年因为僭建与特首宝座失诸交臂,梁振英因为僭建而灰头土脸,曾荫权因为僭建而臭名远扬,其他涉及僭建的达官贵人也都惹来一身骚。前车之辙,后车之鉴,有意平步青云者理应加倍谨慎,以郑若骅为例,被指接手律政司已传了一段时间,完全有机会将僭建问题处理掉,来一个神不知鬼不觉,但她选择无动於衷,显然不是疏忽那么简单。
须知郑若骅拥有工程师牌照,又来自法律界,而购屋契约的特别条款更显示她明知住宅僭建,饶是如此,她依然不当一回事,除了侥幸心理作祟,更因为蓝血贵族的傲慢:僭建又如何?还不是高官照做,高薪照拎?
事实上,僭建要有资格,首先要有钱,其次是有权。有钱才能买大宅,向天空及地下发展;有权才不怕瓜田李下,不怕违法。相比之下,一般市民莫说僭建,哪怕在窗口加设一个晾衣架也不行,随时惹上官非。至於那些住劏房或者棺材屋的,转身已经困难,遑论找空间僭建。
这么说罢,与其对高官僭建大惊小怪,口诛笔伐,不如如此鼓励自己的子女:孩子啊,努力读书,将来让父母住上有僭建物的大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