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博客 > 文亮語 返回
瀏覽人次:26355    回應:3
文亮語

假成交要負上的法律責任比假盤嚴重

 

湯文亮博士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2018年10月4日

  在大約兩個月前,有物業代理介紹我買一層甲廈,他當時表示收到確實訊息,另外兩層甲廈已經有買家,而他介紹給我的樓層更高,價錢更平,是不是筍貨,我問確實消息來源,確實是否確實,他說有前輩對他說,而前輩是業主的老友,業主向他親口承認這件事,我話千祈唔好將別人所講的說話當真,就算業主講都唔好當真,因為業主有可能為了某種原因發放不實訊息,這是嚴重的不法行為,道聽塗說的事又怎可能當真,倘若我買了他所介紹的樓層,而日後發覺他所說已出售的樓層其實並没有售出,或者售價很低,我應該如何處理,物業代理在無話可說之餘話我應該自己求證,他不會負上任何責任,其實,這就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就算他不願意負,但當事人告上法庭,他未必可以脫身,因為,這可以界定以假成交誤導買家。

  大家千祈唔好話我空口講白話,Tesla行政總裁馬斯克在8月發文指他以每股420美元私有化Tesla 做好準備,資金亦準備妥當,美國證交會發覺原來並没有其事,沒有證據顯示馬斯克已準備好資金,於是斥責其行為是失實陳述及誤導投資者,判罰馬斯克與Tesla 各2,000萬美元,老實說,這個判決已經是比較輕,所以我對那位物業代理說有準確無誤的訊息才可以發放,否則,這是一個嚴重的誤導行為,有可能惹上官非,就算想促成交易,但都不能以未經證實成交來誤導買方或者賣方,不過,大家好似關心假盤多一些,最近物業代理界提倡真盤源,其實,假成交要負上的法律責任比假盤嚴重得多。

 
 
我要回應
我的稱呼
回應 / 意見
驗証文字
 
回應 / 留言規則
  1. 禁止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
  2. 禁止以名稱/暱稱/綽號/同音字等批評或映射任何人士、機構、公司;
  3. 禁止發佈有關招聘、推銷、廣告等內容;
  4. 禁止公開任何個人資料(如電話號碼、電郵地址、即時通訊帳號等)。

敬請留言者自律。本網站保留刪除/堵截任何留言的權利。

會員登入
登入ID 或 網名
密碼
1. 巴 2018-10-04 09:24:16
之前果兩個大孖沙話放2百億盤
都依家都冇進展
反而博士入左中環中心靚貨~

行動最實際
2. 真真薯片 2018-10-04 14:34:16
業主買家兩邊呃,係AA生存之道,唔呃果個一早已經比人炒左了

美國有集體訴訟權,代理呃人,苦主可以告到成間公司執粒,點可以同香港比?
3. gtm 2018-10-04 17:15:13

AA對業主說: 咁既時勢, 好難至揾到隻水魚接貨, 一於賣哪.

轉頭對買家說: 咁好時勢, 好難至撞到個儍瓜放貨, 快落訂.

得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