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筆者提議林太上任後積極考慮以「
新樓空置稅」取回樓宇供應量的主導權,不再讓地產商囤樓不賣,雖然她遲遲沒有落實,2018年的71前兩天她終於提出開徵新樓空置稅,而稅率約樓價5%,相當合理,應能產生促進地產商加快賣樓的意慾,政府每年約二萬個私樓供應能不斷到達市場。同時林太亦宣佈未來居屋定價與市價脫勾及把9幅市區的私樓地皮轉作興建資助房屋用途,為香港房屋政策創造新里程,相信香港年輕一代可能開始看到在港安居樂業一線曙光。但整體而言這些政策只是好開始,不能徹底改善香港房屋短缺及土地規劃不善的根本問題,年輕人負擔得起又如何,每年只得嗰幾千個居屋、幾百個首置樓,上車機會仍然微乎其微,政府還需努力大幅增加土地及房屋供應才能徹底解決問題。
新樓空置稅只可解決地產商囤樓問題,下一個政府要解決的問題應是地產商大量「囤積農地問題」。因此
今年筆者提議特首林太積極考慮放棄「公私營發展農地」計劃,從新考慮使用《收回土地條例》讓農地、棕地等等能以公眾利益為先改作合適用途,以先規劃後收地讓政府在土地使用上取回主導權,這樣才有機會大幅度增加供應造福大眾市民,最重要的是由政府規劃土地才能突顯「公眾利益」。
「公私營發展農地」其中一個難題的是「官商勾結」問題,若要落實公私營合作而又能得到市民支持,地產商必須提出有明顯公眾利益的合作計劃,但資本主義的商業模式,商人的天職是賺錢,怎能要求他們以公眾利益行先與政府合作開發農地,地產商只會提出有足夠盈利的合作計劃,因此政府難以避免「官商勾結」的質疑。更重要的是「公私營發展農地」有可能令新界土地規劃變得由地產商主導,這種發展模式是地產商先規劃後交又政府考慮,政府在整體土地用途規劃可能變得被動,這種情況極不理想,後果可能非常嚴重。地產商囤地已是用心不良,有壟斷新界土地供應之心,若讓地產商主導規劃,市場效率可能完全失效,地產霸權再現,商人與市民的矛盾必然加劇,對香港社會穩定及特區管治非常不利,市民實難以在港安居樂業。
若要有效率及以公眾利益為先規劃農地用途,以過去香港政府使用多年及行之有效的《收回土地條例》應是最佳的方法,這樣政府可完全掌握土地規劃的主導權,便可以公眾利益行先及長遠發展為目標規劃用途,因而地產商成功司法覆核的機會便微乎其微。加上傳媒已報道過去十多年收地紀錄,未試過司法覆核成功,覆核時間亦不長,特首林太若要堅持不採取《收回土地條例》開發農地,應向公眾提出更明確及更有力的解說,否則難以向公眾及中央交代。因此筆者在此希望林太在未來幾個月積極考慮放棄「公私營發展農地」計劃,應以《收回土地條例》開發農地,從而大幅度增加未來土地及房屋供應,才能真正改善香港整體居住環境,重燃年輕人置業希望。